2021年晋城中考招生计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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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水禅心
回答于 2023-03-08 19:45:06 阅读 821
2021年晋城中考招生计划

2021年晋城中考招生计划

1、2021年晋城一中80%招生计划和晋城二中70%招生计划,按初中学校轨制和报考人数分配到相关县(区)和市直初中学校、市管民办初中学校。

2、招生范围从2021年起,公办、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(县域)招生,严禁跨设区市招生,对过去实行跨县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,逐年降低跨县域招生计划。

3、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施 “阳光招生”,实行招生计划公开,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,网上统一录取,优质高中分配计划列入招生计划,统一公布、统一报考志愿、统一录取,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,不得无计划招生,所有高一新生班容量不超50人。

4、晋城二中、矿区中学、泽州一中、泽州二中、高平二中等5所学校,特长生招生按《晋城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的通知》执行,完不成招生计划的转为统招计划。

5、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,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要划定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并由市招考中心向社会公布,不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招生部门不予录取,学籍部门不予注册,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,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,未经网上统一录取,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。

6、市招考中心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,凡突破招生计划,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,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。

7、严禁“人籍分离”,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,严禁同时或交叉注册,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“双重学籍”。

8、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,任何超计划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负。

9、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,将按本学年违规招生人数进行核减2022年招生计划,直至吊销办学资格。

10、经招考部门统一录取的我市考生,擅自跨市外出就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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